- 一、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利於師生研究,設立研究小間,並訂定本須知。
- 二、凡本校教師、短期客座、博士後研究、博碩士研究生及大學部四年級(含以上)學生,均得依本須知申請借用研究小間。
- 三、研究小間使用時間同本館開放時間。
- 四、本館研究小間採自助借用管理方式,透過本館空間管理系統提供服務:
- (一)讀者可登入本館空間管理系統預約研究小間,每次預約時間以日為單位,借期最長30日,每人同時以預約2時段為限,同一時段僅能預約一空間,並於借用期間刷卡進出。
- (二)借用者應依預約時間持本人借書證刷卡啟用,若逾期1日未報到啟用,系統則自動取消該次預約並將空間釋出供其他讀者使用。如因故無法於預約時間使用或須修改預約,應於預約使用時間1日前取消或修改預約。
- (三)借用者應於借用期限結束當日閉館前遷出,逾期未遷出者,本館得逕行將該室私人物件清出,且不負保管責任。
- (四)借用者於借用期限內,連續7日或累計1/3借期(扣除閉館日)未使用者,本館得取消其使用權並釋出空間予他人使用。
- 五、讀者透過本館空間管理系統預約各空間,未依預約時間啟用將登記違規,於30日內累計預約未啟用達3次,將停止空間預約權30日。
- 六、使用研究小間應遵守以下規定:
- (一)借用者應依預約時間使用預定的研究小間,不得擅自與他人交換或轉讓他人,違者本館得取消當次研究小間借用權。
- (二)借用者如需於研究小間使用本館館藏,請完成借閱手續後始攜入。
- (三)研究小間僅提供個人研究之用,置存於研究小間內之物品,本館不負保管責任。
- (四)為維護公共安全,本空間電源僅供電腦及手機等設備使用,並請勿長時間使用,閉館離開請確認插頭拔除。
- (五)使用研究小間應遵守本館閱覽規則,違者悉依「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讀者違規行為處理要點」處置。
- 六、本館人員得於閉館期間逕行入內從事清潔維護與安全檢查工作。
- 七、本須知經圖書館館務行政會報通過後實施。